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,公民的财产形式越来越多样化,从过去的工资、奖金、房产等,到现在的股票等各类有价证券、知识产权、股权、债权等等,而且数额越来越大。但是由于受到传统思维的影响,许多人认为立遗嘱是对自己的一种“诅咒”,很避讳遗嘱,往往出现生前不立遗嘱,身后兄弟成仇、姐妹结怨的后果。
包括有继承权的公民在内,由于法律知识和法律意识等问题,产生了许多纠纷,而这些纠纷本来都是可以避免的。
所以,有的当事人想到提早订立遗嘱,避免不必要纠纷,但是由于法律知识和法律意识局限性等问题,导致所立遗嘱被认定为无效或部分无效的法律后果,使得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愿未能完全实现。
相较于其他自然人、法人,无论是从法律专业知识、调查能力,还是从继承业务、遗产分配的实务操作水平等多个方面来看,律师都具有很强的优势。所以,在遗嘱继承中,很有必要有律师的参与。只有在专业天津继承纠纷律师的参与下,才有可能大限度地实现当事人的真实愿望。